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手册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评估
工
作
手
册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
目 录
1.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
( 教督〔2012〕7号)…………………………………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3]2号) …………………………………
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
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5〕3号)…………………………………
4.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2015〕32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督〔2015〕15号)…………………………………
6.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省级评估工作规程
教督〔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创新,督促和引导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督学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要求,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中小学校工作监督与指导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通过对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中小学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督学责任区。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的布局情况和在校生数,从“督学”工作的实际出发,合理确定督学责任区数,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应控制在20所以内,并应覆盖所有中小学校,确保督导工作质量。
省级督学责任区由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设立。主要职能是指导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工作,对市(地)、县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的有关工作和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检查、指导,同时,对县级督学责任区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分别由市、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设立。市级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和直管学校进行随机督导检查。县级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区域内九年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校(含民办)进行随机督导检查。
地方各级责任区督学负责落实本责任区的主要职能,责任区督学应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聘任的督学担任。
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导。责任区督学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在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 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2.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4.认真研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5.准确掌握中小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责任区督学在同级教育督导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中小学校督导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进行随访督导。具体要求是:
1.根据本部门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开展督导工作,不事先通知被督导检查单位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每次督导后,要填写督学责任区随访督导检查记录,并撰写报告。
3.在督导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陪同、宴请和提供的各种招待与礼品礼金等;不得影响被督导单位和中小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4.省级责任区督学对本责任区随机督导的次数根据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求开展;市级责任区督学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随机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县级责任区督学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随机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高度重视督学责任区建设,切实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领导,为责任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要建立督学责任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督学责任区工作,听取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汇报。要制定督学责任区建设总体规划,建立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的管理。要组织对责任区督学的培训、考核和表彰,要把责任区督学的随访督导检查记录、督导报告和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考核和表彰的重要依据。
各地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学队伍。要根据本地教育发展规模和学校数量,选拔聘任一批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担任责任区督学。每个督学责任区至少要配备两名督学。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依法积极协助并配合责任区督学开展随机督导检查,主动汇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提供相关资料,自觉接受随机督导,不隐瞒事实真相。
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将定期对各地督学责任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根据《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特研究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足责任督学,在2013年底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并及时将有关实施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实行挂牌督导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第二条 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颁发督学证,实行注册登记,直接管理。
责任督学应符合《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
第三条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一)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二)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三)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四)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五)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第四条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第五条 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第六条 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
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
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第七条 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
第八条 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
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第九条 各地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
第十条 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第十一条 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教育督导及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学校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在学校评优评先、干部任免、教师考核方面,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教督办〔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逐步实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现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在年底公布一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附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
为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有关要求,制定《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工作目标
鼓励各地自2015年起,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支持各地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通过经验推广,充分发挥创新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二、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包括: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开展工作、保障措施、督导方式、问责整改、结果运用等8个方面。
(一)领导组织有力。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教育督导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部门,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教育督导机构专人负责协调组织,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政府专门印发落实文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通报情况,提出要求,检查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合理划分责任区,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建立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对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有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细则。制定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督学队伍专业。严格督学选拔聘任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层级结构合理,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内容针对性强,面向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重视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开展工作规范。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等标示明确。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持证上岗。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督学责任区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各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报督导部门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详细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向督导部门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五)保障措施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保障条件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
(六)督导方式科学。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七)问责整改到位。健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问责机制。教育督导部门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责任督学根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
(八)结果运用有效。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建议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督导部门及时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并推广运用。责任督学善于学习借鉴其他责任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用于指导学校工作。
三、开展创新县(市、区)工作的程序和实施
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是建立中小学校督导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重在建设,旨在引导。各地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跟踪各地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一)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和组织申报。要根据《方案》制定本省(区、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和组织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努力开展工作,帮助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二)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根据本省(区、市)制定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细则,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创新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根据本县(市、区)挂牌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报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复核后,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自评报告和复核报告。
(三)各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达到国家要求和省级创新标准的县(市、区)进行验收。对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组织填写《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并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
(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实地考察。根据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情况,在年底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
附件: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
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电话: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上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督导办网页下载电子表格,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
三、填表应简明扼要,详细材料作为附件。
四、需同时报送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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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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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含教学点) |
初中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高中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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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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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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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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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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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责任 督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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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责任督学平均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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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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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责任 督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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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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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责任督学平均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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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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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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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 督学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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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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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部门是否相对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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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部门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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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 配套 文件 及 政策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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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条件 达成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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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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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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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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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条件 达成 情况 |
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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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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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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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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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验 |
(内容应围绕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展开,限500字以内,另附5000字以内经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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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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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教育 督导 部门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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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自2013年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实践创新,建立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加强了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为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督导工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标准
根据《方案》规定的创新县(市、区)主要条件,结合全国实际情况,将39个考核点确定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详见附件)。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须通过本省(区、市)评估并达到本标准要求。
二、工作程序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级自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本省(区、市)制定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评达到要求后,报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
(二)市级复核。地市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申报县(市、区)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后,向省级教育督导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并报送申报县(市、区)的自评报告和市级复核报告。
(三)省级评估。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对申报县(市、区)达标情况进行评估,对通过省级评估的县(市、区),组织填写相关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正式函件进行申报。
(四)国家认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并确定认定结果,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省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方案》及本通知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施方案,指导和组织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同时,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做好评估工作。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关于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正式函件,报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并附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1.《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教育部督导办网页(http://www.moe.edu.cn/s78/A11/)下载)。
2.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评估方案及相关文件。
3.申报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的有关文件材料。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督导办督学管理处
邮 编:100816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587
电子邮箱:ddbdxc@moe.edu.cn
附件: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
内容 |
考核点 |
一、领导重视 |
1. 县级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文件。 |
2. 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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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部署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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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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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健全 |
5. 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 |
6. 制定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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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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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对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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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交流总结等,不定期召开督学座谈会、咨询会、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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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立报告制度,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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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队伍精干 |
11. 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对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 |
12. 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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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和教育管理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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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责任督学数量充足,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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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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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已按计划开展培训,并针对不同培训内容、不同专业或学科开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多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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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规范 |
17. 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 |
18. 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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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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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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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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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整改并撰写督导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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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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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责任督学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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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责任督学督导工作规范,监督指导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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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有力 |
26. 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
27. 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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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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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式科学 |
29. 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 |
30. 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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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专人负责,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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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责整改到位 |
32. 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机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 |
33. 学校形成了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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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结果运用有效 |
34. 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
35. 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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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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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及时上传下达,责任督学和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渠道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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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督导部门及时总结和推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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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督导部门组织责任督学通过座谈、学习考察等方式,促进责任督学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和借鉴。 |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督〔2015〕15号)
各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局: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3号)和《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2.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
3.安徽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全面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提高挂牌督导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学校督导工作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健康、科学发展,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成一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同时认真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充分发挥创新县(市、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区域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为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供保障。
三、主要条件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包括:领导重视、制度健全、队伍精干、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方式科学、问责整改到位、结果运用有效、特色创新工作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见《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评估指标相关实证材料为申报前两个年度。
四、工作程序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创建,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并申请国家认定的程序。
(一)县级自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照省定标准和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自评,根据本县(市、区)挂牌督导工作进展情况,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充实队伍,强化保障,规范程序。自评达到85分以上的,由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复核。
(二)市级复核。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积极组织县(市、区)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进行自查自评工作。市级审核要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对自评符合要求的县(市、区)组织复核,并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评估。
(三)省级评估。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省级评估达到85分以上的县(市、区),具备被授予“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称号的资格。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从获得“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称号的县(市、区)中好中选优,遴选推荐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五、工作要求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须于每年6月30日前,将本市关于申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正式函件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市级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市级申报须附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1.《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报表》。
2.申报县(市、区)自评报告。
3.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市级复核报告及评估指标评分表。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督导办
邮编:230061
联系电话:0551—62831853
电子邮箱:dds@ahedu.gov.cn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
附件2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
A级指标 |
B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评估方法 |
县级 自评 得分 |
市级 复核得分 |
A1 领导重视 (8分) |
B1. 县级人民政府印发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文件(1分)。 |
有县级人民政府印发相关文件的,计1分。 |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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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县级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同志直接抓、负总责(1分)。 |
有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职责分解文件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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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挂牌督导工作,部署任务(2分)。 |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有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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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教育督导机构有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4分)。 |
有教育督导机构和职责分工文件的,计2分;建立教育督导机构,并配备专人具体负责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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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制度健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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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中小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督导(2分)。 |
有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并按要求划分、建立督学责任区的计1分;县域内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全部实现挂牌的,计1分(无专职督学或挂牌没达到100%的,计0分)。 |
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实地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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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制定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等(2分)。 |
制定中小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的,计1分;督学的基本职责和督导内容明确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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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对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作出明确规定的,计1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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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对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和方法提出明确要求(2分)。 |
制定《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的,计1分;对校园巡视等5种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求明确并能保障执行到位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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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通报情况、交流总结等;不定期召开督学座谈会、咨询会、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会等(2分)。 |
建立了会议制度,召开了部署会、通报会、交流会等相关会议并已形成常态化的,计1分;每年召开督学座谈会、咨询会、教育督导重大问题征求意见会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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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建立报告制度,对责任督学定期撰写并提交工作报告作出明确规定(1分)。 |
建立报告制度,对责任督学报告的撰写和提交作出明确规定并落实执行的,计1分(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计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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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队伍精干 (13分) |
B11. 建立责任督学管理制度,对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等作出明确规定(2分)。 |
建立督学管理制度的,计1分;对责任督学的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有明确规定并落实执行的,计1分。 |
查阅相关制度、规划、计划、方案、会议记录;登记表、统计表及其它实证性、过程性材料;实地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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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督导工作手册》(2分)。 |
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督学持证上岗的,计1分;有《督导工作手册》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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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责任督学队伍的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和教育管理领域(2分)。 |
督学队伍专业、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计1分;督学队伍基本覆盖中小学学科和教学管理领域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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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责任督学数量充足,每名督学负责学校数不超过5所(4分)。 |
责任督学数量充足,每个责任区至少1名专职督学,计4分(无专职督学,仅有兼职督学的,计1分)。专职督学数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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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制定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1分。 |
有责任督学全员培训规划、制定《督学培训大纲》及新督学上岗培训方案,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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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6. 已按计划开展培训,并针对不同培训内容、不同专业或学科开展分类培训,培训模式灵活多样(2分)。 |
按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培训和责任督学上岗培训。培训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材料充实的,计1分;组织责任督学参加国家、省级、市级培训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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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工作规范 (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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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2分)。 |
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标示明确的,计2分(联系方式没公布手机号码,仅公布办公电话的,计1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查阅相关计划、总结、报告、《督导工作手册》、学校督前备案表、及其它过程性材料、进行师生访谈、实地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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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 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1分)。 |
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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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1分)。 |
责任督学进校督导时,主动出示督学证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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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教育督导部门制定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2分)。 |
有挂牌督导年度工作要点并印发辖区内各责任区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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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责任督学制定工作计划并报教育督导部门备案(1分)。 |
每学期都批准实施责任督学工作计划且教育督导部门备案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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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督导意见,督促整改并撰写督导报告(4分)。 |
责任督学督导记录详实的,计1分;督导结束后及时反馈并有反馈记录的,计1分;撰写督导报告或总结的,计1分;通过网络或文件等形式发布督导报告的,计1分;被督导单位整改完毕及时上报整改报告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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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责任督学对负责的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4分)。 |
查阅《督导工作手册》等过程性材料,符合要求的,计3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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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责任督学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2分)。 |
责任督学每年度督导工作涵盖所负责每所学校的八项主要事项,符合要求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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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 责任督学按照督导工作规范,监督指导到位(4分)。 |
在督导前确定重点督导事项的,计1分;及时向学校反馈的,计1分;向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计1分;开展督导回访,督促学校整改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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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保障有力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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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 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3分)。 |
教育督导经费在财政预算单列的,计2分,经费充足的,计1分。 |
查看财政报表、实地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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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7. 有文件明确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提供经费保障(5分)。 |
落实责任督学工作绩效考核经费,并有经费支出明细、使用票据证明的,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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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 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设备(4分)。 |
专职督学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计2分;办公室配备电脑、打印机、电话、照相机、传真机、档案柜等设备,订购有关报刊杂志的,计2分,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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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方式科学 ( 10分) |
B29. 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4分)。 |
教育督导机构有网站或网页的,网站或网页建立时间一年以上,计1分;网站内容能不断充实更新的,计1分; 对责任督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的,计1分,能全面、及时掌握学校管理和教学信息,反馈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动态的,计1分。 |
查看县域及学校网站及相关实证性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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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 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工作部署、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3分)。 |
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沟通顺畅,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计1分; 责任督学能够研发督导评估工具,并在学校督导评估中得到有效应用,科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网评和指导自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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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专人负责,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3分)。 |
学校设立教育督导网页,有专人负责的,计1.5分;与县域内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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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问责整改到位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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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责机制,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3分)。 |
建立对中小学校督学考核问责等相关机制的,计1.5分;对意见反馈、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有明确规定并落实执行的,计1.5分。 |
查阅相关制度、报告及其它佐证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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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3. 学校形成了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工作机制,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3分)。 |
学校形成落实督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工作机制的,计1.5分;在规定时间内对督导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等材料的,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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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 结果运用有效(10分) |
B34. 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文件,明确教育督导部门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2分)。 |
有把督导结果纳入对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奖惩依据的文件,或教育督导部门组织责任督学参与对学校评价的文件和佐证材料的,计2分。 |
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其它佐证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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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5. 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2分)。 |
有明确把学校整改结果或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文件及佐证性材料的,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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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6. 县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2分)。 |
对责任督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过会议、座谈、约谈等形式进行专门研究的,计1分;根据研究结果及时处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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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7. 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及时上传下达,责任督学和各有关部门之间沟通渠道畅通(1分)。 |
责任督学和有关部门及学校之间沟通渠道畅通,督导情况、意见和结果及时上传下达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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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8. 督导部门及时总结和推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 (2分)。 |
督导部门及时总结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经验并推广运用,创新举措被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的,计2分;市级媒体报道的,计1分;县(市、区)媒体报道的,计0.5分(按最高层次计分,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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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9. 督导部门组织责任督学通过座谈、学习考察等方式,促进责任督学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和借鉴(1分)。 |
责任督学参加对外交流活动或通过座谈等方式,学习借鉴其他责任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的,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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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特色创新工作 (10分) |
B40.在督导机制、督导保障、督导队伍、督导方式、督导评估和督导结果运用等方面有创新、有特色,在全国或省内领先。(10分) |
有特色创新典型案例,每个案例计1分(最高不超过4分);督导经验在省级以上交流、推广或承办省督导挂牌工作现场会的,计4分。(最高不超过4分。)责任督学能根据当前教育形势及县域教育状况,结合学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计1分。责任督学的工作方式、方法、途径等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并取得良好效果的,计1分。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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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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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创新县(市、区)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及电话: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填表应简明扼要,详细材料作为附件。
三、需同时报送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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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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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含教学点) |
初中 |
九年一贯制学校 |
高中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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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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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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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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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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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责任 督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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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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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责任督学平均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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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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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责任 督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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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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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责任督学平均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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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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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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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区 督学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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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县级人民政府 教育督导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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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部门是否相对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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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部门编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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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 配套 文件 及 政策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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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条件 达成 情况 |
领导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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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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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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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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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验 |
(内容应围绕创新县(市、区)的主要条件展开,限500字以内,另附5000字以内经验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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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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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教育 督导 委员会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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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A4纸正反面打印。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印发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
县(市、区)评估工作规程
为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省级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3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督〔2015〕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评估工作。
二、基本任务
(一)对申报县(市、区)的市级复核结果进行核查。
(二)对申报县(市、区)的观测点合格情况进行审核。
(三)对申报县(市、区)的督学水平进行评估。
(四)对申报县(市、区)中小学校教师了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程度和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确定是否达到省级创新县(市、区)
三、工作程序
省级评估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安排,具体包括前期准备、实地核查及审核公布3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一般在每年各市申报截止后的两周内进行,主要任务是对各市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实地核查名单和时间。
1. 实施审核。对申报县(市、区)的材料合格情况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督促补齐或重新提交。
2. 确定实地核查对象和时间。根据各市上报的申报县(市、区)材料的审核情况,确定实地核查对象。根据实地核查对象的数量和地理分布情况,确定实地核查时间。实地核查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同一市有多个实地核查对象的,原则上分组实施实地核查,各组独立开展工作。
(二)实地核查
根据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的名单和时间先后顺序,成立工作组,开展实地核查并形成工作组评估结论。
1. 成立工作组
工作组以省督学和相关专家为主,主要包括组长1名,成员5-7名,分3个小组开展工作,每组2—3人。另设工作人员1名,负责沟通联系、材料收集等服务保障工作。
评估工作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实地核查人员 |
人数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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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组长 |
1人 |
由熟悉听课评课的专家担任。主要负责召集组员召开预备会,安排组内人员分工,主持县级答辩会,召开工作组工作会议,确定评估认定工作用表的指标填写结果,向申报县(市、区)反馈评估意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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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 成员 |
5-7人 |
1A |
参加县级答辩会、 实地核查学校、 汇报评估意见 |
查阅资料A1—2项,撰写评估意见反馈稿 |
1B |
查阅资料A3—4项,填写《督学水平评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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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 |
查阅资料A5—7项,填写《申报县工作水平认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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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
查阅资料A8—9项,填写《督学水平评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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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
查看督学信息系统,随机访谈督学,填写《申报县工作总结表》,收集、汇总应上报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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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 |
组织问卷调查、填写《督学水平评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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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1人 |
一般由省督导办、市级督导室、科研单位等有关人员担任。负责沟通联系,发放工作材料,确认实地核查学校名单,收集应上报的材料等。 |
2. 工作准备
(1)工作组提前一天在申报县(市、区)集中,由工作人员发放工作材料。
(2)在实施检查前召开工作预备会。由组长讲解工作任务、程序和工作要求,确认工作组人员分工,熟悉工作用表和有关政策、文件、办法及规定等。
(3)确定接受评估的责任督学和学校名单。各工作组与所负责县级单位协商,随机抽取责任督学负责的不少于6所实地核查学校(兼顾小学、中学)。同时,选取不少于2名责任督学作为听课评课对象(小学和中学各不少于1名)。
(4)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分布,确定各学校进校检查的时间,通知各校的责任督学接受评估。
3. 实施检查
(1)县级陈述答辩(60分钟)。
(2)查阅材料(60分钟)。
A、查阅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准备的档案资料。
B、查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系统,现场演示信息系统各项功能10。
(4)校长(教师)问卷调查(10分钟):
参加问卷人数共20人,校长和教师各为10人,校长兼顾中学和小学,教师兼顾年级、学科比例(调查问卷见附件1)。
(5)责任督学问答考核(30分钟):
查阅督学花名册,抽选5—8名责任督学(兼顾小学、中学,专职、兼职督学)参加。督导考核组对责任督学采取集中问答方式,就督学履职等相关情况进行提问。
4、到校核查
(1)检查督学工作情况。查看督学公示牌是否规范(如是否统一印制督学告示牌,是否公布督学手机号码且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督学工作制度是否上墙,督学办公环境及条件、以及学校食堂、功能教室等重点部位情况等;查看督学专用书籍及报刊杂志订阅、督学工作记录、督学推门听课评课记录。
(2)随机访谈教师。进入教师集中工作的办公室,随机访谈教师,调查教师对该校责任督学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
(3)责任督学听课评课。每个县至少抽取2所学校(小学、中学各不少于1所)进行听课评课。
5. 评估
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附件2)和《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3),对申报县(市、区)创新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原则上每个观测点应安排2名以上成员评估。
6. 召开工作组会议
(1)观测点合格情况的认定。组长召集组员逐项核对观测点的合格情况,同一观测点是否合格存在分歧的,该项观测点的评估人应分别说明原因,由组长协调,协商达成一致。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结论的,应要求申报县(市、区)补充佐证材料,或安排复查和确认。
(2)责任督学水平的评估。根据督学工作规范、督学问答和督学听课评课水平评估等,汇总每名督学《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4),对申报县(市、区)责任督学整体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评估结论。
(3)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形成省级评估建议。
(4)反馈。根据申报县(市、区)实地核查情况,集体讨论形成反馈意见。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实地核查的基本情况、申报单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9个方面的创建情况、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对申报单位下一步工作提出的建议等。
7. 报告评估工作情况。
研究并填写各项评估工作表,形成评估结论,上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督导办)。省督导办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前,工作组可就工作改进等反馈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向申报县(市、区)反馈评估结论。
(三)审核公布
省教育督导办收集并整理所有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汇总表及其他材料,集中审核并根据各申报单位评估结果及创新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最终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授牌。
四、注意事项
(一)检查组成员需在评估结束后完成各项材料的撰写,评估工作表要结合申报县(市、区)提供的材料、答辩内容、实地核查情况等进行,由于时间紧、工作量较大,工作人员需提前熟悉表格内容和评估指标,以便快速进行评估。
(二)组织评估前要求市、县级需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依据文件、档案、数据和实地核查情况实施认定。对申报县(市、区)工作亮点和主要问题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言之有据。
(二)科学规范。每项考核点是否合格形成结论时,工作组成员要充分交流,达成一致意见。每项考核点严格按照标准认定,切实维护被督导单位的权益。
(三)遵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不收受礼品、礼金,不接受宴请,不住高档宾馆,不向地方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主动制止地方挂欢迎横幅标语、组织师生迎送。
评估工作组操作细则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操作细则 |
第一天18:00前 |
集中 |
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 |
18:00前抵达申报县(市、区)安排的宾馆入住。 |
第一天20:00前 |
召开工作预备会 |
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 |
1. 召集全体组员召开工作预备会。 2. 查看县级配备的督学工作室。 3. 讲解工作任务、程序和工作要求。 4. 确认工作组人员分工。 5. 带领全体组员熟悉工作用表和有关政策、文件、办法和规定等。 |
第二天8:00 |
县级答辩会 |
1、评估组全体成员。 2、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督导办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 |
1. 组长介绍工作组成员,明确答辩会的目的、内容和时间要求(5分钟)。 2 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就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及创新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做陈述。 3、工作组向申报县(市、区)提问,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解答,其他人员适当补充。 5. 组长感谢申报单位政府的配合,结束答辩会。 |
9:00 |
查阅材料
|
评估组 第一、第二组成员
|
1. 根据分工,查阅文件档案等材料。 2. 认真记录,填写《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相关项。 |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电话随机访谈督学
|
评估组第三组成员A
|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并要求现场演示信息系统功能。 1. 查阅责任督学花名册。 2. 随机拨打责任督学电话,访问责任督学工作情况。 |
|
问卷调查 (第三组) |
评估组第三组成员B |
1、对校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2、对问卷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小结。 |
|
9:40 |
督学问答 |
评估组全体成员 参加问答考核的责任督学 |
1、就督学履职等相关情况进行问答考核。 2、评估责任督学水平,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水平评估表。 |
10:20
|
实地核查学校挂牌情况 |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
在校门口检查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情况。 |
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 |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
请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包括学校师生人数和比例、学校办学特色、该校本学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等。 |
|
10:25 |
责任督学校园巡视 |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
1.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巡视。 2. 观察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评价督学工作的水平。 3. 根据责任督学工作情况进行提问。 4. 要求责任督学分别对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食堂、音美体等功能室、实验室及图书馆等进行巡视,查看相关情况。 |
10:25
|
查看督学办公条件 |
各组评估组成员A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
1. 校园巡视结束后,查看督学办公环境及条件。 2. 查看督学督学工作制度是否上墙,督学专用书籍及报刊杂志订阅。 3、查看督学工作记录、督学推门听课评课记录。 |
随机访谈教师 |
各组评估组成员B
|
1. 进入教师集中工作的办公室。 2. 随机访谈教师,调查教师对该校责任督学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 |
|
10:30 |
责任督学推门听课 |
各组评估组成员 |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课堂听课,观察责任督学听课情况: 1. 观察责任督学推门听课是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观察责任督学是否做好课堂记录。 3. 了解责任督学听课时是否关注到课堂互动、教师教态(仪表、语言、礼貌等)、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授课方式、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可在责任督学听课评课结束后提问责任督学)。 |
课堂结束后 |
责任督学评课 |
各组评估组成员 |
旁听责任督学跟授课教师的沟通和评课。重点关注: 1. 课后责任督学是否及时与教师沟通评课。 2. 评课是否中肯客观准确,能否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
2:30 |
实地核查其他学校 |
各组评估组成员 负责该校的责任督学、学校有关人员 |
结束学校1实地核查后,按照学校大门口检查挂牌情况-责任督学介绍学校-责任督学校园巡视-随机访谈教师-责任督学听课(根据安排)-责任督学评课(根据安排)的环节实地核查其他学校。 |
16:00 |
召开工作组会议 |
评估组全体成员 |
1.召集全体组员在县督学工作室集中。 2.讨论申报县(市、区)各观测点合格情况。对有分歧的观测点进行协调。 3.各小组汇报各校责任学水平评估结果,汇总形成申报县(市、区)责任学整体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评估结论。 4.根据观测点合格情况,形成省级评估结论的建议。 5.根据申报县(市、区)实地核查情况,主持集体讨论形成反馈意见。 |
第三天8:00 |
反馈意见 |
评估组全体成员 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督导办主任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专职督学。 |
将集体讨论形成的意见向申报县(市、区)进行反馈。 |
备注:以上为参考时间,具体以实际开展工作时间为准。
总 览
一、实地核查流程图(示例)
程序 |
地点 |
时间 |
主要参与人员 |
工作组集中 |
申报县宾馆 |
第一天18:00前 |
工作组 |
工作预备会 |
县督学工作室 |
20:00前 |
工作组 |
抽取实地核查学校名单 |
会议室 |
第二天8:00前 |
工作组、县级教育督导室人员 |
确定各校实地核查时间 |
会议室 |
第二天8:00前 |
工作组、县级教育督导室人员 |
县级答辩会 |
会议室 |
8:00 |
工作组、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教育督导相关部门人员 |
查阅材料 |
县督学工作室 |
9:00 |
工作组、县级教育督导室人员 |
随机电话访谈督学 |
县督学工作室 |
查阅督学名册时 |
工作组、县级教育督导室人员 |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 |
县督学工作室 |
材料查阅结束 |
工作组、县级教育督导室人员 |
学校1挂牌情况检查 |
学校1大门口 |
10:20 |
工作组、责任督学、校长 |
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 |
学校1大门口 |
10:20 |
工作组、责任督学、校长 |
责任督学实施校园巡视 |
学校1校园 |
10:25 |
工作组、责任督学、校长 |
随机访谈教师 |
教师办公室 |
校园巡视结束 |
工作组、责任督学、校长 |
责任督学听课 |
随机抽取教室 |
10:50 |
工作组、责任督学 |
责任督学评课 |
随机抽取教室 |
课堂结束 |
工作组、责任督学 |
其它学校(与学校1一致) |
其他学校 |
学校教学时间 |
工作组、责任督学、学校视导员 |
工作组会议 |
县督学工作室 |
18:00 |
工作组 |
填写工作用表、总结表 |
县督学工作室 |
19:00 |
工作组 |
向申报县反馈意见 |
会议室 |
第三天8:00 |
工作组、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督导部门人员 |
实地核查程序与要求
第一步 工作组集中(第一天18:00前)
工作组提前一天抵达申报县(市、区),18:00前应全员抵达申报县(市、区)安排的宾馆入住,由工作人员发放工作材料。
工作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目录 |
数量 |
1 |
安徽省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手册 |
1册/人 |
2 |
安徽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表 |
1份/人 |
3 |
安徽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
3份/人 |
4 |
安徽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总结表 |
1份/人 |
第二步 召开工作预备会(第一天20:00前)
工作组应在全员抵达申报县(市、区)后,立即召开工作预备会。工作预备会一般在县督学工作室召开,主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查看县级是否配备督学工作室及督学工作室办公条件。二是由组长讲解工作任务、程序和工作要求,确认工作组人员分工,熟悉工作用表和有关政策、文件、办法和规定等。
第三步 确定实地核查学校名单(第二天8:00前)
1.随机选取督学。各工作组(可委派工作人员)与所负责县级单位协商,查阅责任督学花名册,随机选取不少于6名责任督学。
2.选取学校。从责任督学负责的学校名单里选取实地核查学校,每名责任督学对应选取1所学校,总共抽取不少于6所学校(小学、中学各不少于3所)。
3.选取听课评课督学。从已经选取的责任督学里,选取不少于2名责任督学,作为听课评课评估对象。
第四步 确定各校实地核查时间(第二天8:00前)
1.根据学校地理位置分布,确定各校进校核查时间。
2.通知各学校的责任督学按时到校,接受评估。
3.通知需要听课评课的督学,提前制定听课评课的计划和方案等。
第五步 召开县级陈述答辩会(8:00-9:00)
一、参加人员
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组全体成员。
申报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督导部门提出要求的,可安排相关人员旁听。
二、答辩程序
环节 |
时间 |
主要内容 |
开始 |
5分钟 |
工作组组长介绍工作组成员,明确答辩的内容和时间要求。 |
陈述 |
15分钟 |
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就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及创新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作陈述。 |
问答 |
15-30 分钟 |
工作组就申报县(市、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及创新县(市、区)的创建工作提问,申报单位政府分管负责人解答(也可由县级教育局长代为解答)。 |
结束 |
5分钟 |
工作组组长向申报单位对评估认定的配合表示感谢,根据陈述和问答内容对申报单位已开展的工作初步评价。 |
三、问答参考
问答主要关注申报县(市、区)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包括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和结果运用等方面。
参考题目
参考1 |
请问您认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教育发挥了什么作用?请举例说明。 |
参考2 |
请您介绍本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的保障情况。 |
参考3 |
请问您对本县域内责任督学队伍的配备是否满意?有什么方面可以改进? |
参考4 |
请问您认为本县域内责任督学队伍水平如何? |
参考5 |
请问本县域内责任督学是怎么聘任和管理的? |
参考6 |
请问兼职督学的工作有哪些保障?(根据回答,继续追问:责任督学的交通、通讯、工作用餐等怎么保障) |
参考7 |
请问您认为如何通过教育督导工促进教育改革发展? |
第六步 查阅材料(9:00-10:00)
查阅材料,核对材料内容,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相关项。(见《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指标》)
第七步 电话随机访谈督学(查阅材料同步)
1.查阅督学花名册时,随机拨打责任督学电话进行访谈,检验工作时间责任督学联系电话接通情况;随机提问有关挂牌督导有关问题,评估责任督学工作情况。
2.根据访谈情况,填写安徽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第八步 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查阅材料同步)
查看申报单位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信息系统,现场演示信息系统各项功能。主要关注:
1.信息系统是否可以实现开展工作部署、向学校下达整改通知或改进意见、对责任督学进行考核评价及网络培训等工作。
2.责任区及督学是否可以通过网络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报送、意见反馈、工作交流等工作。
第九步 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同步进行)
问卷分为教师调查问卷和家长调查问卷,可利用实地核查学校的计算机室或其他便于集中作答且具备上网条件的计算机室,邀请家长或教师代表登陆调查平台填答问卷,也可委托申报县督导室组织中小学校教师或学生家长代表登陆调查平台填答问卷。见附件
第十步 学校1责任督学问答考核(9:40—10:10)
校园巡视结束后,可在学校的责任督学工作室进行责任督学问答考核:一方面查看学校是否配备责任督学工作场所,另一方面评估责任督学水平,填写安徽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第十一步 实地核查学校1挂牌情况(10:20-10:25)
进校检查时,首先抵达学校大门口,检查督学公示牌悬挂情况,查看是否规范:
公示牌悬挂情况
1、责任督学公示牌统一规范,公示牌上督学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及八项经常性督导事项齐全,字迹清晰,字号大小方便查看。 |
2、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无遮挡,高度适中,牢固可靠,方便查看。 |
第十二步 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10:20-10:25)
查看学校公示牌悬挂情况的同时,请责任督学介绍学校情况,包括学校师生人数和比例、学校办学理念和思路、该校本学期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现阶段还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等。
第十三步 核查学校1责任督学校园巡视情况(10:25-10:30)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校园,开展校园巡视。了解督学开展校园巡视的工作情况,评价督学工作的水平。责任督学校园巡视过程中,工作组人员可以进行提问,但不直接就责任督学开展校园巡视的工作方式和内容进行评价。
(1)责任督学进校主动出示督学证。
(2)对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实施巡视。责任督学巡视的同时,向专家和参会人员介绍针对校园安全实施督导应关注的内容和重点。
(3)对食堂实施巡视。责任督学实施巡视并介绍。
(4)对音体美等功能室实施巡视。责任督学实施巡视并介绍。
(5)对学校实验室(或图书馆)的巡视。责任督学实施巡视并介绍。
工作组应根据责任督学开展工作的情况,对责任督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评估。
第十四步 随机访谈教师(督学巡视结束)
工作组应进入教师集中办公的办公室,随机访谈在办公室的教师,了解教师对该校责任督学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
参考题目
参考1 |
您是否清楚什么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
参考2 |
您是否注意到在学校门口挂的责任督学牌子及牌子上所描述的信息? |
参考3 |
您知道本校责任督学的姓名吗? |
参考4 |
您认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是做哪些方面工作的? |
参考5 |
据您了解,您学校的责任督学这学期来校共督导过几次? |
参考6 |
据您了解,您学校的责任督学这学期推门听课过几次?(任课教师可询问是否听过他的课) |
参考7 |
您学校的责任督学听课后是否进行评课? |
参考8 |
您认为您学校的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和听课评课的水平如何? |
参考9 |
您是否因为某事项或问题向责任督学反映过? |
参考10 |
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责任督学的及时反馈或解决? |
参考11 |
您认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学校工作能起到什么作用? |
参考12 |
您对本校责任督学的总体评价是? |
参考13 |
请您对本校责任督学提几点建议。 |
第十五步 责任督学推门听课(10:30-课堂结束)
跟随责任督学进入课堂听课,观察责任督学听课情况。主要关注以下内容:
1.推门听课是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2.听课时是否做好课堂记录。
3.听课时是否关注到课堂互动、教师教态(仪表、语言、礼貌等)、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授课方式、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可课后提问责任督学)
第十六步 责任督学评课(课堂结束后)
责任督学听课结束后,应及时跟课堂教师进行沟通,对本堂教学课程进行评课。工作组旁听责任督学评课,不参与评课,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课后责任督学是否及时与教师沟通评课。
2.评课是否中肯客观准确,能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第十七步 实地核查其他学校(学校教学时间)
结束学校1实地核查后,同样按照学校大门口检查挂牌情况—责任督学介绍学校—责任督学校园巡视—责任督学问答考核—责任督学听课—责任督学评课—问卷调查的环节实地核查其他学校。
实地核查应在学校教学时间开展,以便于开展听课评课等环节。
第十八步 工作组会议(16:00-17:00)
实地进校核查结束后,工作组组长召集全体组员在县督学工作室集中,集体讨论该申报县(市、区)各观测点合格情况,责任督学水平评估结论、认定结论的建议及反馈意见等。
(1)观测点合格情况的认定。组长组织组员逐项核对观测点的合格情况,同一观测点是否合格存在分歧的,该项观测点的认定人应分别说明原因,由组长协调,协商达成一致。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结论的,应要求申报县(市、区)补充佐证材料,或安排复查和确认。
(2)责任督学水平的评估。根据督学工作规范、督学问答和督学听课评课评估等,汇总各校《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7),对申报县(市、区)责任学整体工作水平和能力形成评估结论。
(3)根据观测点合格情况,形成是否通过国家认定的建议。
(4)根据申报县(市、区)实地核查情况,集体讨论形成反馈意见。反馈内容主要包括:实地核查的基本情况、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亮点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的建议等。
第十九步 填写工作用表、总结表(19:00-19:30)
查补工作用表空缺项,研究并填写认定工作汇总表,形成认定结论的建议,上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1)评估的基本概况:评估工作实施过程和实地核查工作的开展概况。
(2)审核工作情况及初步结论:申报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点合格情况,是否通过省级评估的建议。
(3)申报县(市、区)有关部门推进县域内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典型案例。
(4)申报县(市、区)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案及建议等。
申报县需上报的材料
材料1 |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表》。(每县一份) |
材料2 |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每校一份) |
材料3 |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工作总结表》。(每县一份) |
材料4 |
评估意见反馈稿。 |
材料5 |
申报县(市、区)汇报材料、督学工作案例集及其他需要留存的材料。 |
第二十步 向申报县(市、区)反馈意见(第三天8:00)
工作组将集体讨论形成的意见向申报县(市、区)进行反馈。但应注意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前,不得向申报县(市、区)反馈是否通过国家认定的结论。
反馈意见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评估认定工作情况
包括评估认定的人员、时间、实地核查的学校数、随机访谈的教师数、督学听课评课数等情况。
第二部分:申报单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的创建情况。
包括:8个方面主要条件的综合情况、各个观测点的合格情况等。
第三部分:主要亮点与经验
总结并评价申报单位政府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开展、责任督学有效实施教育督导等方面的主要亮点与经验。
第四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
指出申报单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开展和推进中,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每个问题均应列举事实与数据。
第五部分:督导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评估组工作流程表
SHAPE \* MERGEFORMAT
工作组在申报县(市、区)集中 |
召开工作预备会,由组长讲解工作任务、程序和工作要求,熟悉工作用表和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明确工作组人员分工。 |
各工作组与申报县(市、区)协商,随机抽取责任督学,数量不得少于6名。再根据责任督学负责学校名单抽取不少于6所学校(小学、中学各不少于3所)。确定各校进校检查时间,通知各校责任督学按时到校,接受评估。
|
查阅县级有关材料;查看挂牌督导信息系统;根据督学花名册随机抽取督学进行电话访谈;组织问卷调查。 |
进校检查公示牌悬挂情况、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情况等,填写工作用表(附件6)和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7)。 |
|
各工作组每检查完一个申报县(市、区)后,召开工作会议,填写评估工作总结表(附件9)。 |
查看督学工作场所和设备(县、责任区及学校)。
|
责任督学听课评课,评估责任督学听课评课水平(小学、中学至少各1节)。 |
组织督学问答考核 |
进入教师办公室,随机访谈学校教师。(附件5) |
各工作组汇总情况并撰写反馈意见,向申报县反馈意见。(附件10) |
工作组返程并向省教育督导办提交以下材料: = 1 \* GB3 ①评估工作表(附件6); = 2 \* GB3 ②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7); = 3 \* GB3 ③工作总结表(附件9); = 4 \* GB3 ④县级汇报材料; = 5 \* GB3 ⑤反馈意见稿; = 6 \* GB3 ⑥督学工作案例集及其它需要留存的材料。
|
召开县级答辩会。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政府分管负责人陈述15分钟,专家提问15至30分钟。(附件2) |
附件1:校长(教师)调查问卷
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
附件3:《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附件4:《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附件5:各级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图
校长(教师)调查问卷
(您不需要署名,请如实回答以下问题,谢谢支持!)
1.您的职务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
2.您是否清楚什么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A是;B否)。
3.您是否注意到在学校门口挂的责任督学牌子? (A是;B否)。
4. 您校门口责任督学牌子上所描述的信息是 。
5.您校的责任督学姓名是谁? 。
6.据您了解,这学期你校的责任督学来校几次? 。
7.据您了解,这学期你校的责任督学来校推门听过几次课? 。
(A没有听课;B、3次以内;C、3次以上) 。
8.您校的责任督学听课后是否进行评课? (A是;B否)。
9.您认为你校的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听课评课的总体水平如何 。
(A一般;B较好;C、很好)
10.您是否向你校责任督学请教过问题或者反映过情况? (A是;B否)
11.您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责任督学的及时反馈或解决 (A是;B否)12.您认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是否对学校工作有作用 (A有;B否)
13.您是否主动邀请责任督学到你校参加活动? (A是;B否)
14. 据您了解,这学期责任督学到你校开展了哪些工作?
15.有人说“督学是教育警察,也有人说督学是保健医生”,请您简要谈谈对责任督学的认识并请您对责任督学提几点建议。
您的认识是
您的建议是
附件2: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评估工作表》
附件3: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附件4:
《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督学水平评估表》
附件5:
各级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图
(一)省级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实施审核、确定核查对象
2、抽调评估组人员、安排对申报县区的评估时间、发放评估工作材料
3、审核公布:汇总材料、集中审核、公示名单。
(二)市级
1、指导、协助所辖受检县区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细节工作。
2、统筹协调所辖县区之间的各项迎检工作对接。
3、抽调市级联络员陪同省级评估组赴所辖县区开展实地核察工作。
4、承担迎检工作沟通、联络、协调等相关事宜。
(三)县级
1、准备县级政府分管领导陈述文稿,即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包括挂牌督导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制度、督学队伍建设、保障措施和结果运用),目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2、准备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答辩有关背景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2)。
3、填写《安徽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申 报 表》
4、提供县区档案资料(参考目录见《细则》)及督导信息管理系统
5、准备调查问卷相关工作,做好问卷调查地点、人员抽查的安排,协助评估组做好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6、做好迎检接待工作:确定1人为县级联络员,负责本县区评估工作的总联络、协调;合理安排省评估组工作日程,安排好场所,落实好参加人员,选择好实地查看学校,确保各环节联系紧密、顺畅、无疏漏。
7、指导学校及责任督学做好迎评工作:让学校和督学明确评估工作任务和流程,教师乐于接受随机访谈,提供本校督学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做好听评课的安排等。
工作流程图
一、省级评估工作准备
(一)转发国家和省文件并提出要求 (二)召开县(市)区创建工作布置会议 (三)印发关于省级评估工作手册 |
二、县(市)区自查自评
(一)制定迎评工作方案 1.组织学习国家和省文件精神;2.确立创建机构,明确工作职责;3.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创建方法、步骤。 |
(二)收集整理迎评资料 1.对照考核指标逐项准备资料;2.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
三、市级实地复核
(三)做好迎接市级复核准备 1.报送申报市级复核材料;2.积极做好迎接市级复核准备工作。 |
(一)召开复核组会议 1.召开市级复核工作布置会议,开展复核培训、明确任务分工、强调工作要求。2.印发市级复核通知,成立市级复核指导组和工作组、确定复核对象、标准、方式以及要求等。 |
(二)现场复核 1.陈述答辩;2. 查阅迎评资料,并做好记录;3. 校长(教师)问卷调查;4.责任督学问答考核;5. 实地查看;6.复核过程中口头交流反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
四、省级评估
(一)前期准备 1.实施审核;2. 确定实地审核对象和时间;抽调评估组人员;召开工作预备会;确定接受评估的责任督学和学校名单;确定进校检查时间,通知相关人员。 |
(二)实地核查 1.陈述答辩;2. 查阅迎评资料,并做好记录;3. 校长(教师)问卷调查;4.责任督学问答考核;5. 实地查看;6.评估过程中口头交流反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
(三)提交材料工作组返程并向省教育督导办提交以下材料: = 1 \* GB3 ①评估工作表(附件); = 2 \* GB3 ②督学水平评估表(附件); = 3 \* GB3 ③工作总结表(附件); = 4 \* GB3 ④县级汇报材料; = 5 \* GB3 ⑤反馈意见稿; = 6 \* GB3 ⑥督学工作案例集及其它 |
工作组返程并向省教育督导办提交以下材料: = 1 \* GB3 ①评估工作表(附件6); = 2 \* GB3 ②督学水平评估表;
五、审核公示上报
(一)集中汇总省级评估情况 1.完善申报县(市、区)自评报告;2.形成省级评估报告;3.完成评估指标省级评估赋分;研究上报国家级创新县名单。 |
(二)审核公布上报 工作组形成初步结论后,向厅常务会汇报,通过后公示,并上报国家督导办。 |